张琳523 发表于 2012-9-26 06:27:46

《关于亡人去世后在家能吃的证据》



有一天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参加了殡礼,安拉的使者去坟墓跟前给挖坟的人委托说:他的脚的一边转宽,他的头的一边转宽。安拉的使者委托完毕之后,转回的途中丧中的女人请安拉的使者到他家吃饭,然后使者去了,丧主的女人带来了食物,首先安拉的使者吃了食物,然后人们吃了。《达五代圣训集》第二册一百一十七页。

一句话 发表于 2012-9-26 16:56:10

:handshake                :victory:

中道一雄 发表于 2013-6-15 07:39:58

学习了,赛哇布楼主!

zimu0308 发表于 2013-6-29 09:46:41

根据《舍勒海伟各耶》:在亡人的家中三日之内,不做饮食,应由亲属或邻居代办托耳麦(食品)。
转回的途中丧中的女人请安拉的使者到他家吃饭,然后使者去了,丧主的女人带来了食物,首先安拉的使者吃了食物,然后人们吃了。《达五代圣训集》第二册一百一十七页。
丧主的女人带来了食物,并不是在丧家做的食品。所以,三天之内丧家不做饮食的教法与这段圣训没有冲突。
正统派的条件之一就是:遵古兰,遵圣训,遵教法。所以,只遵古兰圣训,而没有遵教法(没有买兹哈布的遵行)已经不属于正统派。我们要做七十三派中进天堂的那一派,即爱海里孙乃提瓦哲玛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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