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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回族文学的宗教美学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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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21: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族文学的宗教美学特质

文/林琳

宗教作为回族传统文化的特点之一,是回族族性建构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在回族文学创作中不乏宗教性质的内容,这些常见的宗教文化内容在文学创作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典型的审美系统。通过考察回族宗教书写的内容,探寻其内部独特的审美表现,以及归纳审美表象背后的丰富逻辑,是本部分内容的重点。

第一节 回族文学宗教书写的美学特质

    20世纪90年代开始涌动的中国市场经济大潮,不仅带来了社会物质方面的极大丰盛,同时也带来了中国社会价值领域和精神领域的转型与困惑。看似多元的背后,出现了话语方式与价值诉求的严重混乱。启蒙话语在发挥批判作用的同时,却无法提供完整而明晰的适合中华民族的价值标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整个社会的文化体系和精神系统失去了可供依靠的精神支柱。这种时刻,宗教文化不啻成为弥补价值真空的一种文化倾向,开始频频出现在中国文学写作中。像阿城、史铁生、阿来等人都在作品中通过某些宗教符号来营造宗教氛围,以一种克己静守的生命姿态抵抗喧嚣烦躁的世俗文化冲击。宗教书写在他们笔下演变为一种拯救人性欲望横流等种种人性症候的文化良方。这种情况在回族文学中亦同样存在。回族本身就与伊斯兰文化紧密结合,伊斯兰文化精神在回族文化的历史构成中始终体现出强烈的精神内聚力和感召力。因此在新时期回族作家的作品中不少都具有独特的伊斯兰“宗教色彩”。一方面,这种“宗教色彩”可以作为一种深厚且普遍的人生终极关怀意识,是对人类生存的终极问题进行积极的思考与探索,也是对在经济浪潮下人性的变异、道德溃败而尝试作出的救赎策略。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写作可以将属于伊斯兰的宗教文化意象呈现于文本中,运用伊斯兰文化中某一特定的宗教思维或宗教教义来思考人生和观照命运,是彰显回族民族文化独特性的重要方式。张承志、石舒清、李进祥等回族作家都义无反顾地将宗教美学之旗扛起,实践回族文学宗教维度的建构。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21: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多样的回族民俗书写

新时期回族文学最初获得文坛注意则是因其中突出的伊斯兰文化特质。像《古尔邦节》、《朋友》都是以其中一系列回族民俗写作获得了肯定。至此开始,民俗书写成了回族文学族性体现的直接方法之一。如果仔细研读回族文学文本可以发现,民俗书写大致体现在“风俗民俗与物质民俗两大方面”。通过民俗的展示,一方面可以在作品中表达出穆斯林对伊斯兰精神的虔诚追求,另一方面宗教气息与日常生活结合,可以更加突出回族文学的宗教信仰特质。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义已经深深嵌入回族的民族生活之中,不论时空、环境如何变化,回族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虔诚牢固的信仰亘古不变。穆斯林世代恪守伊斯兰教五大信仰:信安拉、信天仙、信圣人、信经典、信前定和信后世,持之以恒地履行“天命五功”,即念、礼、斋、课、朝。围绕这“五功”,不少作品都有涉及。像近年来出现了一批“朝觐文学”,作品以“朝觐”为主题进行写作,在国内的穆斯林社会获得了不少读者。另外最常见的就是“念”和“礼”功。小说中常见描写到人们会说出“愿真主襄助”、“愿真主宽恕”这一类穆斯林话语。杨军礼的短篇小说《古寺余晖》讲述孤独的老阿訇在清真寺等人来做礼拜的场景,短短几千字的篇幅,出现“念功”的情形多达13处之多。而对于穆斯林做礼拜——“礼功”的描述,在回族文学里就更是多见了。在冯福宽的长篇小说《大迁徙》中,第一节就描述了中亚穆斯林被掳离乡别井之时,也不忘向着故土,集体做起礼拜,念赞圣词的情景,使得离乡悲情更加浓厚。张承志在《心灵史》中以第1章第5节整节内容,对哲合忍耶教派的礼功作详尽的描述,而这些“礼功”周全的虔诚穆斯林:

    他们的脸庞,常常使我抑制不住要描写这种脸庞和神情。那是一种铁一样的宁静,那是雷打不动的稳重。他们使我屏住呼吸,不敢放松分寸。但是那如谜如墨的铁色神情中,又藏着无限柔和和满足。他们不会透露,那是他们和造物的真主之间的秘密。他们独自享受了神秘瞬间的甜蜜,又回到了我们中间。似乎他们和人们毫无区别;只是有一种不可言说的美,轻合着他们的言谈举止,闪亮在他们的眉宇眼光之中。

甚至张承志不惜在行文中以证伪的方式,求证出清朝官方的《钦定石峰堡纪略》是“以伪作流传”。真实的历史是,石峰堡内穆斯林是选择在伊斯兰的“尔德节”这一天,在集体礼拜中任官兵攻堡屠杀,以殉教的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马乐群的诗作《斋月的晚上》则是体现穆斯林“斋功”的一篇典型作品:

        夕阳疲惫地沉落/忍耐挣扎在焦躁的季节/长途拉力赛的汽车/奔驰在酷暑下的荒漠
       肚子快被熏烤成干柴/胃被空旷揉搓着/仿佛已经龟裂
   盖碗茶沏好了/饭菜的香气上升腾着诱惑/黄昏迟迟不肯来临/信念却甘愿忍受折磨/颠倒的夜晚和白昼/正调换这痛苦和欢乐
   啊,晚霞如血/血里流淌着一支歌/啊,晚霞似火/火焰上跳跃着一种性格

    斋月里的穆斯林白天不吃饮,要等到日落后才开始进食。诗歌描述此等场景,把等待日落的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尽管饥肠辘辘,但依然坚守教门信念的一幕逼真细腻地呈现出来。

    和五大功修相联系的还有回族的三大传统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这些节日以及节日内蕴含的文化符号,都是伊斯兰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回族穆斯林现实生活中信仰的重要表现形式。回族穆斯林对开斋节特别重视,庆祝场面十分隆重,所以又叫“回民过年”。在这一节日里人们都要上清真寺做礼拜,听阿訇宣讲教义,上坟悼念亡人,同时走亲访友借以增强团结。古尔邦节也称宰牲节,是穆斯林的传统庆典,是伊斯兰教一年一度中最热烈、最隆重的盛大传统节日。在古尔邦节除宰牲外,还举行其他宗教礼仪活动。圣纪节是穆斯林为缅怀先知降临人间、悼念先知与世长辞而举行的各种形式的悼念活动。这一天,人们沐浴净身后,炸油香、馓子,然后到清真寺听阿訇讲经。回族的三大节日源于伊斯兰文化,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宗教性的特点,反映了伊斯兰文化对回族社会的广泛影响。

在不少回族作家的笔下都有对这三大宗教节日的描写,在李万成的《你还能走到哪里》中就写到了响水湾寺上平日也就那几十个老汉们五时洗“大小净”, 到上殿上礼拜。“可一到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总要红火那么一天, 因为跑外挣钱的年轻人都返回来上寺, 县上乡上当官的干部也要回来上寺”。白练的《朋友》可以说是新时期第一篇以伊斯兰节日为内容的回族小说,随后有马知遥的《古尔邦节》、《开斋节》,而李万成的《你还能走到哪里》同样也是写穆斯林寺坊过圣纪的故事,还加入了不少对中国穆斯林社会的生存、精神状态的反思,这在国内的回族文学创作中并不多见。

除了节庆描写,回族民俗体现得最全面的就是在不少“礼仪”的描述上。譬如穆斯林做礼拜前非得做的“净礼”,“大净”是什么时候洗,应该怎么洗,“小净”又该怎么洗,在伊斯兰教中都有讲究,为的是做礼拜之人有一个洁净的躯体,以清洁的肉体和精神一并向“真主”靠近,才得以有望得到“真主”的悦纳。就像《换水》中的男女主角,都希望通过换水(伊斯兰净身的民间说法)而洗去自己身上的污点。石舒清的《旱年》中,沦为乞丐的女人也不忘问人要上一汤瓶干净的水,洗个“阿布代斯”(小净)。除了“净礼”,回族小说中“葬俗”的描写也不少。因为亡人的葬俗是穆斯林的一件大事——他们认为这是真主的召唤,是靠近真主的生命方式。因此,葬礼以及与葬礼有关的礼仪以及物象(如坟墓)都成为回族作家所着力表达的对象。在《回族人家》中老太太归真(去世)后,给“埋体”守夜、打整、“站那则”、告别等一系列的送葬仪式,使得小说浸染了肃穆而沉隐的宗教文化气息。而石舒清在《疙瘩山》中则把回族人与葬礼的联系细细道了出来,“回族是崇尚去参加亡者葬礼的,认识也好,不认识也好,听到了方便都是去送送为好。为陌生者送葬更好,更被推崇”。与葬礼息息相关的是坟墓,穆斯林把一般人的坟墓称“坟”,“圣徒”墓称为“拱北”,“坟头一多,连坟院里也似乎热闹了,这使马子善老人有些淡淡的失意,他喜欢空旷寂寥的坟院,喜欢坟头很少,大家相互珍惜着经历永恒的时间;坟头一多,使人觉得到这里以后还会像外面那样钩心斗角,争争吵吵”坟墓就是伊斯兰教义的一个载体,联系了形而上的天堂与形而下的俗世,让这常被区隔开两者都在这一处得到了刹那的交融。生与死仿佛不再是人们生活中惊心动魄的头等事,而是因具有到达彼岸的密码,而变得等闲,只需要人们静心待之即可。

所以在伊斯兰的民俗写作内容中,很多书写往往到最后都成了人与信仰,人与教义相交融的哲思。如果用中国传统儒道观念来看,或者可以换以“天人合一”这样的表述进行概括。但伊斯兰文化的“进天堂”以及“两世吉庆”的最终教义规训带来的是生活与宗教的融合。在宗教情怀的制约之下,回族作家不仅寻得了灵魂的虔诚阪依,而且还将这种宗教道德准则运用于日常生活,在他们看来,与日常生活相伴随的还有一个看不到是的神秘世界,这个世界犹如真主俯视般萦绕于回族信徒周围,因此,“日常生活、宗教神秘、生命神性就通过心灵的感悟融合在了一起,以此成为超越世俗的心灵力量,并使回族小说中的宗教命题演绎与普通人的生存状态成为彼此的精神相通”。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21: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民族特色语言的运用

如果说前文是回族宗教书写的内容方面,那么语言则是属于形式方面。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可以“忠实地反映一个民族的全部历史、文化,忠实地反映它的各种游戏和娱乐,各种信仰和偏见”,所以说,文学语言是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由此可以观照不同民族的文化与传统。

回回民族由于族源上是中亚波斯人、阿拉伯人,因此在最初语言使用之时,多为西域用语。《天下郡国利病书》所载:“自唐设结好使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殊音诡服,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联城,以长子孙。”这段记载,反映了当时回回先民使用外族人所不理解的“殊音”——即他们原有语言的情况。但由于回回民族族源上的多民族成分,而且又在居住环境上“大分散、小集中”,原本的语言终究慢慢在汉语为主流的中原大地上“失落”。明代的《重修清净寺碑记》就说到《古兰经》“未经汉译”,“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大约从这时,汉语言文字便开始成为了回族的共同语和通用文字了。到了清末,同治之后,回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压力都越发受到打压,在文化上也更受限制,因而阿拉伯、波斯语言文字在民族生活中进一步衰微,汉语言文字在民族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

由德国语言学家勃列斯多夫(J . H .Bredsdorff)在19世纪提出的语言底层理论认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会发生语言转用的现象:有的语言是胜利者而流传下来,另一些语言成了失败者而消亡了。胜利者语言中所吸收的失败者语言的成分就是语言底层。但底层语言在被同化后,并非就销声匿迹了,而以变形残留在上层语言中。虽然回族在广泛的程度上都接受和使用了汉语言文字,但几百年来回族群众及其先民使用波斯、阿拉伯语言的历史,不能不给今天回族的语言留下痕迹。回族先民语言中的语言要素或语言成份都会不同程度加入到本民族新的语言结构中,从而产生语言相互吸收、互相融合的现象。在今天的回族无论是口头语言还是书名表达中,也不乏见一些波斯、阿拉伯语的词汇,如乃玛孜(礼拜)、榜卜达(拂晓)、伊玛尼(信仰)、海里凡(学生)、乜贴(心意)、朵子海(地狱)、顿亚(世界)、白黑来(吝啬)、尔嘎布(天诛)等等。为了与汉语的日常表达区分开,回族有意的用其他词汇替代,如不说杀,说宰,不说肥,说壮,不说去世,说归真或归主等等。还有些词语如“水”,“月亮”,“坟”等具有汉语语境里没有的宗教隐喻色彩。这些语汇形象地表达了特定的民族生活内容,反映着特定的民族心理和习俗,是别的语言所无法替代的。同时这类词语在接受过程中能造成良好的“陌生化”效果,有助于表达特定的民族生活、刻画民族心理、抒发民族情感。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词汇由于普及度并不高,保存了民族特色的同时,也很有可能因为“拒斥汉文化的渗入,故语意多歧义,隐晦难解,共鸣性差。”

文学语言是带有鲜明情感色彩的语言,回族文学作品中的民族语汇,是表达意义相对有限的抽象情感语词,而这种语词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会表现出无限丰富的多样性来,才会形成“内在美”的艺术感染力。所以在回族作品中一些具有特定意义和主动情态的回族“专属”词汇,这些词汇又和民族生活紧密相连,营造出浓烈的民族情感和特定的艺术境界。新时期以来的回族文学作品为了突出民族特色,点明人物的族属身份,使用了大量的回族民间词汇。如马知遥在《古尔邦节》中就写道“我想,既然胡大把我们安排在这里,我俩就一起无常吧,上天堂,进朵子海都认了”胡大(真主)、无常(死)、朵子海(地狱)都是回民日常生活中常用词,这是与伊斯兰宗教生活息息相关的用语,读起来让人感到一股穆斯林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又如郝苏民的短篇小说《月光幽幽》中,“我被摆羊杂碎摊子的大姑妈家收养下。亲友们念及我是‘无巴怜的业提目’,都很疼爱我。”这段话中,“无巴怜的业提目”,是回族中的特定语汇,即可怜的孤儿的意思,但放在这样的语境中,“但凡熟悉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生活的读者,似乎真实地感到回族乡亲们的眼神、语调,甚至面部表情,都跃然纸上,这倘若是换了别的语境,则是神韵全消”。

除此以外,回族文学中还有不少与回民日常生活有密切关联的谚语,俗语出现,在行文中增添了不少民族生活的平实气息。如:“多看寺顶的星月,少打心里的主意”、“闲了抓盖碗,忙了胡叫唤”、“做活要像属牛的——踏实”、“走路要像属羊的——直行”——这些句子,从民族生活中提炼而来,具有民族生活的鲜明烙印,给人留下了形象而生动的印象,同样也是回族族性语言的代表。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21: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清洁精神”的弘扬

从文学的角度看,无论是在回族文学的意象塑造还是民俗描写中,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总呈现出交织互渗的情景。这种情况背后指向的是当代回族作家创作中最重要民族审美心理——“清洁的精神”。“清洁精神”中所蕴含的回族两世并重、敬畏生命的人生观,崇尚清洁、直面生活的道德观都是绵延回族人血脉深处的精神财富,也恰恰就是回族族性建构中最能体现族群特征的着力点。不论贫贱高下、斗转星移,这样的精神就像基因一样被复制、承传、沉淀为支撑回族生命的信念和心劲。

《古兰经》和圣训中穆圣说“你们应当爱好清洁吧!因为伊斯兰教是清洁的宗教。清洁导人于信仰,而信仰将伴同其主人一块在乐园里。”这里一方面强调伊斯兰教是尚洁的宗教。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尚洁的最终旨归是得到真主的喜爱,入住乐园。但这都有一个前提要求就是——做一个尚洁的人。因为只有当一个穆斯林其身体是清洁的(不吃被教义禁吃的食物,严格在礼拜前做大、小净),衣服是清洁的,礼拜的地方是清洁的情况下,他所作的礼拜才是蒙受接纳的功修。功修达到真主所喜好的程度,才有机会获得进入乐园的资格——这就在思维源头上对穆斯林进行了一种规约,并且使这种约束落实到整个穆斯林社会生活的诸个方面,最终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清洁的精神”。这其中所蕴含的,是回族作为一个以宗教而得以保存的族群最为具体的叙述。从文学写作角度看,独特的民族文化气息迸发出与主流文学殊异的艺术魅力和思想内涵,也丰富拓展了民族文学、中国文学的新局面。

回族文学中有关回族尚洁的书写,常见的手法是从回民日常生活点滴入手,例如衣着的偏好、日常习俗的做法等等。冶生福的《汤瓶里的村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汤瓶,回族穆斯林做礼拜洁身之器皿,可以说是回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物品。在冶生福《汤瓶里的村庄》一文中,村民们家家户户有着大大小小、质地各异的汤瓶,并人人谨守着严格的用水习惯,“挑水前桶要洗三遍,锅碗瓢盆、刀叉勺筷洗三遍,汤瓶也要洗三遍"水缸、水桶、放水的大锅、茶壶、茶杯都要盖盖子,实在没啥可盖,就找根长棍念句经文搭在上面”结尾以“小村人的日子在汤瓶里浸泡着,从汤瓶口流淌着。”的诗意笔触写出了寻常可见的汤瓶对于回族人崇尚身心清洁的精神诉求之重要意义。

除了这样一种遍布日常生活角落的做法,还有一种紧贴当下语境的尚洁书写。经济时代,消费社会来袭,人的道德底线日渐降低,在李进祥的《换水》一文中,年轻的杨洁夫妇抱着美好的愿望,“换了水”(洁身)来到城市,受尽委屈的两人,最终决定换水后,回归乡村。换水的作为一种穆斯林特有的做法,成了一个获得幸福以及“清洁”灵魂的仪式,它带给绝境中的人最后的一丝慰藉与念想,是对抗城市污浊之风的唯一凭借。

当然,把“清洁精神”演绎得最淋漓尽致的回族作家,当属张承志。张承志以数十年的对理想、信仰、真诚等一切“清洁”境界追寻与坚守。从《黑骏马》《北方的河》到《辉煌的波马》、《黄泥小屋》再到《心灵史》、《清洁的精神》,生命、理想、信仰、大义等一切源自人性深处的美好情感与品质都是他关注的核心。实际上张承志借此宣扬的是“理想、希望、追求”,是人要怎样执守正义、理想、道德等一切正面的价值。尚洁已经成为一种跨越种族、文化的精神,“文明中有一些最纯的因素,唯它能凝聚起涣散失望的人群,使衰败的民族熬过险关、求得再生……人的精神不能这么简单地烂光丢净……我要用我的篇章反复地为烈士传统招魂,为美的精神制造哪怕是微弱的声音”。借此反观当下现代人普遍遭受到的信仰危机、精神困境,这无疑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人如何解决自身文明发展与道德进步之间的矛盾,应该怎样面对自己的无尽欲望和现实的矛盾,怎样在物的裹胁冲击中葆有一份精神的独立与洁净。

总的说来,回族文学中宗教书写的美学特征,无疑涵盖了极广的范畴——既有特定的意象塑造也有特定语言的运用,还有相关的内容以及在这背后的精神寓意。通过这些方面的把握,回族文学的宗教美学特质显示出了强烈的伊斯兰文化意味,并且在当下语境中显示出了回回民族特有的一种民族精神特质,这对中国“多元一体”的文化发展思路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备注:本文内容选摘于林琳所著的《族性建构与新时期回族文学》。此文作者已授权本平台。望转载请注明出处。以示对作者的研究成果的尊重。


转自 阿訇之笔 公众号
发表于 2019-3-21 20: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的文章就是广,读过的没有读过的文章都有提到。
发表于 2019-3-22 13: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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