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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2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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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族特色语言的运用
如果说前文是回族宗教书写的内容方面,那么语言则是属于形式方面。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可以“忠实地反映一个民族的全部历史、文化,忠实地反映它的各种游戏和娱乐,各种信仰和偏见”,所以说,文学语言是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由此可以观照不同民族的文化与传统。
回回民族由于族源上是中亚波斯人、阿拉伯人,因此在最初语言使用之时,多为西域用语。《天下郡国利病书》所载:“自唐设结好使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殊音诡服,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联城,以长子孙。”这段记载,反映了当时回回先民使用外族人所不理解的“殊音”——即他们原有语言的情况。但由于回回民族族源上的多民族成分,而且又在居住环境上“大分散、小集中”,原本的语言终究慢慢在汉语为主流的中原大地上“失落”。明代的《重修清净寺碑记》就说到《古兰经》“未经汉译”,“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大约从这时,汉语言文字便开始成为了回族的共同语和通用文字了。到了清末,同治之后,回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压力都越发受到打压,在文化上也更受限制,因而阿拉伯、波斯语言文字在民族生活中进一步衰微,汉语言文字在民族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
由德国语言学家勃列斯多夫(J . H .Bredsdorff)在19世纪提出的语言底层理论认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会发生语言转用的现象:有的语言是胜利者而流传下来,另一些语言成了失败者而消亡了。胜利者语言中所吸收的失败者语言的成分就是语言底层。但底层语言在被同化后,并非就销声匿迹了,而以变形残留在上层语言中。虽然回族在广泛的程度上都接受和使用了汉语言文字,但几百年来回族群众及其先民使用波斯、阿拉伯语言的历史,不能不给今天回族的语言留下痕迹。回族先民语言中的语言要素或语言成份都会不同程度加入到本民族新的语言结构中,从而产生语言相互吸收、互相融合的现象。在今天的回族无论是口头语言还是书名表达中,也不乏见一些波斯、阿拉伯语的词汇,如乃玛孜(礼拜)、榜卜达(拂晓)、伊玛尼(信仰)、海里凡(学生)、乜贴(心意)、朵子海(地狱)、顿亚(世界)、白黑来(吝啬)、尔嘎布(天诛)等等。为了与汉语的日常表达区分开,回族有意的用其他词汇替代,如不说杀,说宰,不说肥,说壮,不说去世,说归真或归主等等。还有些词语如“水”,“月亮”,“坟”等具有汉语语境里没有的宗教隐喻色彩。这些语汇形象地表达了特定的民族生活内容,反映着特定的民族心理和习俗,是别的语言所无法替代的。同时这类词语在接受过程中能造成良好的“陌生化”效果,有助于表达特定的民族生活、刻画民族心理、抒发民族情感。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词汇由于普及度并不高,保存了民族特色的同时,也很有可能因为“拒斥汉文化的渗入,故语意多歧义,隐晦难解,共鸣性差。”
文学语言是带有鲜明情感色彩的语言,回族文学作品中的民族语汇,是表达意义相对有限的抽象情感语词,而这种语词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会表现出无限丰富的多样性来,才会形成“内在美”的艺术感染力。所以在回族作品中一些具有特定意义和主动情态的回族“专属”词汇,这些词汇又和民族生活紧密相连,营造出浓烈的民族情感和特定的艺术境界。新时期以来的回族文学作品为了突出民族特色,点明人物的族属身份,使用了大量的回族民间词汇。如马知遥在《古尔邦节》中就写道“我想,既然胡大把我们安排在这里,我俩就一起无常吧,上天堂,进朵子海都认了”胡大(真主)、无常(死)、朵子海(地狱)都是回民日常生活中常用词,这是与伊斯兰宗教生活息息相关的用语,读起来让人感到一股穆斯林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又如郝苏民的短篇小说《月光幽幽》中,“我被摆羊杂碎摊子的大姑妈家收养下。亲友们念及我是‘无巴怜的业提目’,都很疼爱我。”这段话中,“无巴怜的业提目”,是回族中的特定语汇,即可怜的孤儿的意思,但放在这样的语境中,“但凡熟悉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生活的读者,似乎真实地感到回族乡亲们的眼神、语调,甚至面部表情,都跃然纸上,这倘若是换了别的语境,则是神韵全消”。
除此以外,回族文学中还有不少与回民日常生活有密切关联的谚语,俗语出现,在行文中增添了不少民族生活的平实气息。如:“多看寺顶的星月,少打心里的主意”、“闲了抓盖碗,忙了胡叫唤”、“做活要像属牛的——踏实”、“走路要像属羊的——直行”——这些句子,从民族生活中提炼而来,具有民族生活的鲜明烙印,给人留下了形象而生动的印象,同样也是回族族性语言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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