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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赡思丁 | 第一章:早年政绩——尽职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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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21: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早年政绩——第二节 尽职燕京


作为中亚人的赛典赤•赡思丁在归附蒙古后,用自己的才干、胆识,在中国土地特别是在云南为政6年,取得非凡业绩,最后和众多子孙落籍中国,成为人才济济的望族,其本人至今仍为各族人民所敬佩,这是很了不起的,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他的成功之道,确需我们后人认真研究。我认为,他所以能在极其复杂、艰难的环境中建立如此伟业,最重要的一条是他始终能顺从人民意愿和适应时代需要,领导和依靠各族人民,妥善处理民族关系,首次建立云南行省,兴修水利,发展经济、文化,促进了国家的统一。这充分证明,一个卓越的领导人,只要真正做人民迫切需要做的好事、实事,就会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

历事四朝,太宗、定宗时任燕京路断事官——宪宗时任燕京路总管,采访使等职——世祖即位,任燕京路宣抚使、中书平章政事等职——累朝知遇,政绩斐然,尤为世祖所倚重。

《元史•定宗•宪宗》等史料

记载:太宗窝阔台死前一年,即1240年,赛典赤被任命为燕京路断事官(正三品,掌刑政,在成吉思汗时代,具体负责属民的分配和对罪犯的判决,后来逐步形成兼管财政和司法的官职)。赛赴任不久,定宗贵由即位。赛典赤的政绩除“轻财爱民、甚有人望”外,未见载于史籍,主要因为定宗在位太短,仅三年。

1251年6月,成吉思汗四子托雷的长子蒙哥在蒙古诸王各派系明争暗斗争夺帝位的背景下继承了汗位,是为宪宗。其为了巩固帝位,消除隐患,即位伊始,便更改庶政、革除前代积弊,如限制诸王权力,收回各部统属的政令,罢筑和林万安宫夫役及减轻农民负担等等,同时安排了一批亲信官员管理各重要地区。这一时期,赛典赤任职、调动频繁,先被派往燕京“抚谕”军民,接着又被派往“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任副职。调燕京路总管后,也因为多惠政而擢升采访使,专事了解调查民间疾苦和地方官员的优劣宦绩。

1257年,蒙哥排除异己、推行新政、权位得到巩固后,决定继续完成先辈未竟大业,亲征伐宋。

次年春,其以甘肃六盘山为大本营,分兵三路南下。一年后,进抵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县),因城坚难破,再分兵攻重庆。蒙军千里转战,陕、川一带,蜀道艰难,交通不便,辎重后勤供应至关重要,赛典赤临危受命,负责征蜀全军的粮饷供应,由于调度有方,后勤供应从未中断,保障了全军的军事顺利进展。

本来,此次征蜀的战略意图是打通嘉陵、长江二水流域,再沿江东下,与进攻湘、鄂的其余蒙军会合,然后水陆并进,直取南宋都城临安,后因合州城坚难破,耽误时久,蒙哥病逝而未能实现。但蒙军占据了四川部分地区,与先期占领的云南相望,为后来与中原蒙军对南宋实行战略包围创造了有利条件。赛典赤在这一次战役中功不可没,同时,因与东线军统帅忽必烈同为此次战役中的战友,这对于后来继续被重用,也是较为有利的。

中统元年(1260年)春,蒙哥之弟忽必烈在其主持漠南汉地事务的开平城(今内蒙古正蓝旗)即汗位,立中书省总理政务,设置燕京、河南、真定(蒙古灭金后改原真定府为路,治所在今河北正定县)等十路宣抚使,在当时主要担负督察战备的重任。此后,为了争取人心,以利于一致对外,又奉诏减免民间税课、徭役,同时帮助地方发展农业,教化游懒流民,安抚高寿老人,关心民间疾苦;寻访推荐贤才,以备朝廷任用;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或不称职、民间又不孝悌者,根据情节轻重议处。次年,即中统二年(1261年)忽必烈又诏谕包括赛典赤在内的“十路宣抚司并管民官,定盐酒税课等法”。他们都根据当时实情,减轻税课抽取。如太宗时期,盐场役使盐户煮盐,劳作重,成本高,每产盐一引(合400斤),盐课折银十两,经各路宣抚司调整,减为七两,后改为中统钞九贯,在整个元代,这一税课算得上是最轻的。

同年八月,赛典赤因出色地完成了世祖忽必烈亲自交给的各项战备、安抚工作,被提升为中书平章政事。该职位从一品官,当时共置平章政事四员,各相当于副首相。这是他一生中最高的官阶,委任他的“制辞”对他这一阶段的工作作了总结和对今后予以了勉励:“两朝眷遇,凡事精勤,常办集于军前,能经营于意外。欲旌成绩,宜处台司。当奉至公,用遵大体。尽尔赞襄之力,副予委任之诚”。

中统三年(1262年),朝廷内发生了一件后来对政局和世祖的用人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曾为世祖亲自提拔任命的首相中书平章政事王文统及江淮大都督李璮因谋反先后被杀。至此以后,世祖对周围的汉族重臣增加了疑虑,而包括回回在内的色目官员多擅长经商理财,可以帮助朝廷聚敛财富,更主要的是他们一般不担任重要军职,是外来人,不像李璮等地方势力那样容易形成规模庞大的武装集团。故诛除叛臣余党后,他在不得不谨慎使用汉人的同时,决心重用不会对其政权构成威胁的色目人。于是,在王文统死后一月,即当年三亚,便“命户部尚书刘肃专职钞法,平章政事赛典赤兼领之”。仅过两个月,又“以平章政事赛典赤兼领工部及诸路工作”。

以官阶来说,从一品兼领两个正三品。从权力范围来看,虽然平章政事直接处理全国政务,但因当时共有四名同级官员,户、工两部也有专业所限,但兼领“诸路工作”,即两年前所立十路宣抚司,区域北至内蒙古、东至山东、南至河南、西至陕西,可以说,除参与管理全国朝政外,大半个北中国,已在其一人“兼领”之下,权势范围无疑扩大多了,并且设计军事领域,这充分说明了世祖对他的倚重已深。

在以后的两年间,赛典赤没有辜负世祖的期望,以其一贯认真踏实、谦虚谨慎的作风,重点做了如下富有成效的工作即理财——定税制以敛财和量出入以用财。在敛财方面,他根据当时百业待兴的状况民间税课承受能力,从长计议,合理调整税制,以利发展生息。除原来已减盐税外,在招抚流亡、开垦田地、种桑养蚕、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将前代过高的另一些税种如“包银”即每一农户的固定征银(合四两)减少了一半。原来从战争中俘掠后新安置农户,则全免“包银”,只令输丝。不产丝的地方,可以折币代纳。每有灾异,协助有关部门以粮钞救济,如仅中统三年的一年中,北京等路因平时军需供给繁重,该年丝料、包银全免;山东一带则因李璮之乱,各种差发课税皆免,同时以粮30万石赈济等等。

在赛典赤身兼数职的中统三四年间,其诸多措施,虽始属减税及增加投入,但使当时战乱初定的人民得到养息,进而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民不足,取于国”这一过程结束后,便出现了“国不足,取于民”的良性循环效果。中统四年(1263年),其分管的全国财政收入“丝七十万六千四百零一斤”,“钞四万九千四百八十七锭”,“天下户一百五十七万九千一百一十”,比上年即中统三年多十万二千九百六十四户。意味深长的是,这一年,全国处死的罪犯仅只7人,为元代整个世祖朝最少者,这充分反映了当时经济已经发展,社会秩序已较为安定。

至元元年(1264年),赛典赤自太宗末年开始,已任职燕京20余年,此后,虽调离京都,职权范围相对缩小,但及当地军政大权于一身,“他便有独当一面,更可发挥政治才能之机会了”。
发表于 2020-8-24 20: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像钦差大臣的感觉,因为有才干,属于良相,所以调动到了好几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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