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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卜胡莱勒传述:至圣ﷺ说:“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有三条:取美丽的名字、教经识字、婚配成家。”
安萨里在著名的《圣教重光》中指出:在婴儿出生后,父母应尽的义务有5项:
1、不要因为生男孩而狂喜,也不要因为得女孩而忧伤,因为一个人不知道男孩有益还是女孩有益。多少个男孩的父亲希望没有这个孩子,或许希望能有一个女孩。而且,女孩更能带来安宁,报酬也更多。伊本阿巴斯传述,至圣ﷺ说:“谁有二女,以善待之,此二女必使其父进乐园。”
2、孩子出生时,在其耳中念宣礼词;开始咿呀学语时,应授之“清真言”,使之成为孩子的第一句话;第七天给男孩行割礼。
3、给孩子起一个好名字,这属于孩子的权益。
4、为感谢真主,得男孩时宰两只羊,得女孩时宰一只羊。
5、给孩子喂一颗枣或者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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