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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正统派穆斯林必须要知道教法的证据
伊斯兰教法来自:
(一)依据《古兰经》;
(二)依靠至圣ﷺ连续不断传述的圣训。在至圣ﷺ的圣行里有至圣ﷺ言行的传述,也有至圣ﷺ默认的一些传述;
(三)、学者的类比(قياس)、公议(اجمال)。
1、创制的教法学家,在正统派里指四大伊玛目,以及各时代一致的决定,包括类比和公决;
2、相同原因、相似事态的一些事情经过对比、解明、类比以后得出一致判断和决定的这部分公决公议,正统派必须要遵行。
正统派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即认为创制有效期是圣后四百年(即三代圣传弟子)后判断终止。此后,任何学者不能用一个律例类比另一个律例得出他自己主观的推论或法则,新创的建制都在禁止之列。只承认《古兰经》、《圣训》而否定公议、类比之人已经不属于正统派,否定圣后四百年创制之门已关闭,否认类比不能作为教法根据的人也不属于正统派。
所以要维护传统,防止对伊斯兰有危害的革新。若革新了就不属于正统派的范围。
——节选自《伊斯兰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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