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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恕饶阿丹圣人*,罪刑野毙离厮的哲理是什
么?
问:真主驱逐野毙离厮,使之无福,使之卑贱。但却未因阿丹圣人*吃麦果树之罪而剥夺其福份,哲理何在?
答:伊玛目内萨布忍和艾布.穆罕麦德.麦儒增两位讲:“这是因阿丹圣人*悔罪且自责。《古兰经》讲义:“他俩说:“我们的养主啊!我们确曾自亏己身了,你若不饶恕我们,不怜恤我们,我们必属于伤折的了。”(7:23)
阿丹圣人*没有怙恶不悛,他悔罪哭泣了一年。野毙离厮无福,是因其干罪且执迷不悟,不认罪,不自责。真主明察其是相符于那些的。野毙离厮未曾因罪而哭泣,而阿丹圣人*哭泣悔罪,心归向真主,为自己的行为悔罪。因为“讨白”是“忏悔”之意,“讨白”之位份就是“喜真”的位份,回到“喜真”之位份的人,真主喜他。《古兰经》讲义:“真主实爱喜悔罪的人。”(2:222)
穆圣*讲:“悔罪自新之人是真主喜悦的人。”
野毙离厮未由罪恶回到“讨白悔罪”的位份,因此真主不喜它,使它无福,并由近主临真上驱逐了它,因为它没有相宜性和潜质。
凭着真主的鸿恩,我们祈求真主的喜悦!我们求真主护佑,免遭祂为主的妙计和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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