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64968|回复: 0

关于郑和船队的一段重要史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20 2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郑和船队的一段重要史料
    近些年来,郑和研究几成显学。在当前国内外大环境下,郑和下西洋的意义从来没有提升到今天这样的高度。加之适逢纪念郑和出使600周年,相关的论文、专著、译著和普及读物,以前所未有的数量涌现于中国读者面前。然而,如此之多的相关文字中,似乎很少见以专文形式论及阿拉伯古籍对这一人类航海史上重大事件的史料记载。我们知道,古代阿拉伯学者酷爱著书立说,尤喜鸿篇巨制,热衷于将自己目睹耳闻的有意义和有意思之事巨细靡遗地记录下来以传后世,那么他们对郑和船队那样大的场面和那样大的动静有无文字记载呢?他们写了没有,写了什么,写了多少——既然郑和船队到过阿拉伯是其出海远航最重要的事件之一,那么这种来自对方的文献印证,其价值毫无疑问是非同一般的。   记得几年前偶然在一部阿拉伯古籍中看到有关郑和船队记载的那一晚,自己着实有点兴奋,不过兴奋之余倒还清醒地知道接下来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看中国人此前是否已经提到过它。若从未提及,意义自然重大。经过简单查阅不难发现,1985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中华关系史译丛》中,曾刊载了日本学者家岛彦一的《郑和分腙访问也门》一文,其中引录了阿拉伯古籍中关于郑和船队的部分记载,中国学者对此如获至宝反复转引,尽管日本学者所据古籍与我看到的并非同一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那位以其《1421:中国发现世界》一书震动西方评论界并让不少中国人激动不已(因为该书震撼点是郑和发现了美洲)的英国业余历史学家孟席斯(Gavin Menzies),在《中国人于1421—1423年间环球航行证据索引》之“史学家们的描述”一节中也曾提到:“依本·塔格里·白第(埃及)/《埃及史》中国船队到达红海和吉大/1431年。”…孟席斯提及的这部古籍与我看到的是同一部,但不知他是否引录过原始文献。   由于了解到自己发现的这段关于郑和船队的史料,整体上对中国学者和读者来讲不是“全新的”,所以当初的兴奋不说荡然无存也是所剩无几,于是只好暂且搁笔。不过,最近重新翻阅当时的读书笔记,自己的想法还是有了一些改变,于是重拾笔杆儿写下这篇文字,作为所谓披览阿拉伯古籍札记的一篇。家岛彦一所引有关郑和船队的译文出自麦格里齐(1364—1441,al-Maqarīzī)的《道程志》(al-Masalikwa al-Mamalik)。这个书名在中国学者笔下也常译作《道里邦国志》,阿拉伯古籍中与此同名的著作不下几十部。而我看到的载有郑和船队情况的古籍名为《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al-Nujūm al-Zahirah Fī Mulūk Misr Wa al-Qahirah),作者是伊本·泰格齐·拜尔迪(Ibn Taghzī Bardī,1410—1470)。两书作者都是埃及著名历史学家。若论时间,前者略早于后者;若论知名度,前者素有“埃及史学家之王”的美称,显然比后者要大。但若论著作的权威性,并非麦格里齐代表作的《道程志》,则远不及拜尔迪的《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后者被公认为研究埃及历史的最重要典籍之一,深受后世学者推崇,引用率极高。鉴于事关郑和,因此但凡阿拉伯古籍中有所记载都应一一从原文翻译过来以备相关学者查证研究。即便这些史料有时大同小异,但这种小异同样不可小视。   此外,正如人们所见到的,迄今中国学者引录的阿拉伯古籍中关于郑和船队的文字记载,全部为转译。一般说来,转译的文献比之直接译自原文的,在可信度上要略逊一等,因为转译过程中前面译者万一出现误译,后面译者很难甄别。所以重要外文史料即使已有转译,也须由原文再次翻译,至少可以互相参证。不仅如此,凡属外国经典皆应有直接译自原文的版本,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而在译文可靠性得到基本保证的条件下,中国学者应当首先考虑引用中国学者自己直接译自原文的文献资料。  
  至于孟席斯提到的《埃及史》,实际上与《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是同一部著作,我国学者有时也将其译为《埃及帝王史通纪》。《埃及史》这一书名显然是欧洲学者根据内容为了简单好记另外起的。这也是大多数西方的东方学家的惯用方法,因为很多阿拉伯古籍书名确实过长,有的甚至为了强化修辞美感,不惜画蛇添足。以本书为例,作者为使书名具有押韵效果而使用了“耀眼”与“开罗”两词,而后一词显然是多余的。本书作者伊本·泰格齐·拜尔迪,有多部珍贵著作传于后世,包括:传记类作品《(名人全传)后的清泉》、《素丹与哈里发趣事之源》,历史著作《目睹者的游览》、《日日月月的重大事件》和《古今之学的充盈之海》等。《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为其最负盛名的代表作,本文要谈的关于郑和船队的一段史料,就出现在这部全书约合中文400万字、形式为编年体的重要史籍之中。拜尔迪在此书(伊历)835年条下这样记写道:   “这一年10月22日,从光荣的麦加传来消息说:有几艘从中国前往印度海岸的祖努克(Zunūk),其中两艘在亚丁靠岸,由于也门社会状况混乱,未来得及将船上瓷器、丝绸和麝香等货物全部售出。统管这两艘赞基耶尼(al-Zankiyayini)船的总船长遂分别致函麦加艾米尔、谢利夫——拜莱卡特·本·哈桑·本·阿吉兰和吉达市长萨德丁·伊布拉欣·本·麦莱,请求允许他们前往吉达。于是两人写信向素丹禀报,并以此事可大获其利说服打动他。素丹复信允许他们前来吉达,并指示要好好款待他们。”(见该书第14卷,第194页,黎巴嫩学术书籍出版社,1992年版)   下面就让我们对这段重要史料中所透露的信息,作一简括分析:   1.伊斯兰教历(旧称回历)835年,换算成公历为1431年,正如前文孟席斯所记写的那样。然而根据马坚编译的《回历纲要》,可知伊历835年的元旦为公历1431年9月9日,那么文中“这一年10月22日”显然已跨入1432年。郑和船队第7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31—1433年,因此无论伊历、公历和中国明朝纪年三者于相互换算中是否出现细小误差,这一时间与文中所记时间都是吻合的。当然这只是从“年”的概念上粗略对应,而要精算到月和日看来就是专家的事了。这里似乎有必要提一下郑家馨在《郑和下西洋时代西亚形势及与中国的关系》一文中加的一个注释:   “据阿拉伯文手稿,第4609号,ff,8b一74b记载(转引家岛彦一:前引书,第47、55页),中国船长带礼物到也门亚丁附近的拉赫杰见拉苏里王朝新素丹抹立克·扎希尔是在‘希吉来历835年6月25日。星期三’,即宣德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432年2月28日),这与马格里兹《道程志》所载有两艘中国船停在亚丁海岸的时间为‘希吉来历835年2月22日’,即 宣德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432年6月22日),二者时间相差约4个月,疑为中国两拨分船队人员,待进一步研究。另外,这两个时间与祝允明《前闻记》下西洋条所载郑和船队到达印度古里的时间是宣德七年十一月十八日(1432年12月10日)又有不吻合之处,据家岛彦一考察,航往也门和麦加的分船队要比本队先到达近8个月。此说待考。”   我们由此可见在专门研究郑和的学者的考证中“年月日”是多么重要,那么《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所载内容的基本性质虽然可能属于“转录”,但它所记的“10月”(Shawwāl)明显与麦格里齐(马格里兹)所记的不同,而“10月”与祝允明《前闻记》中的时间概念更为接近也是显而易见的。    

   郑和船队的第7次航行虽然是最后一次,但其意义非同寻常,因为前6次船队从未进入红海。而一旦进入,相关情况即被阿拉伯史学家记录在案,充分说明郑和船队的远航不仅在我们看来是重大事件,在阿拉伯人眼中也是如此。   2.这段记载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作者提到了当年阿拉伯人对中国船的称谓。对于不了解阿拉伯语的人来说,文中的“祖努克”和“赞基耶尼”可能显得有点复杂,实际上前者是复数形式,后者是双数的形容词形式,指的都是同一种船。但两者均不能构成我们试图寻找其中文对音的基础,这个基础只能是其单数形式即“赞克”(Zank)——尽管它在文中没有出现,因为阿拉伯人必然是先有音译的单数尔后根据自己的语法规则变出它的复数。   大概正是由于这一点比较重要,以致本书校勘者——一位埃及的著名教授也对“祖努克”加了注释:“原抄本就是这样写的,它可能就是朱努克(a1-JunQk)。这是一种大型多帆的中国船。它的帆是用藤条(al-Khayzurām)编织的,像草席(al-Hasīr)一样。”这位校勘者所言应是出自《伊本·白图泰游记》中的记载:“中国船共分三类:大的称做艟克,复数是朱努克……”此处马先生音译的“艟克”,阿语原文为Jank。因此,如果我们要考证对音,只能根据这两个单数词:Zank或Jank。   中国文献中提到郑和船队所用船只的名称有很多种,譬如:宝船、龙船、宝舡(音、意皆同船)、巨舶、巨宗、大舶、海舶、海船等。其中最常见的是宝船,据说是取“下海取宝之船”的意思。从逻辑上说,当年阿拉伯人对中国船的称谓,应当就是出自这些中国人口中的名称,但要确认究竟是哪一个的对音,恐非易事。鉴于可参证的资料很少,阿拉伯古籍中Zank和Jank出现的频率又极低,所以我们目前至少不能肯定以下几点:第一,它们是由口传或抄录中可能出现的讹误而导致的同一个词的两种形态(这种可能性较大),还是各自独立的两个词,其中哪个与中文对音更接近;第二,它们的对音是中文的一个字还是两个字——尽管我个人认为是一个字;第三,这是阿拉伯人从中国人那里听到的直接对音,还是从波斯人或其他人那里听到的间接对音,若为后者我们寻找其对应中文字将更加困难;第四,首先将这一发音传递给阿拉伯人或波斯人的中国人,他所操的是地方口音还是“普通话”——如果当时有的话;第五,这是阿拉伯人对郑和船队中大型船只的专门称谓,还是对此前此后所有大型中国船的普遍称谓,因为伊本·白图泰的卒年是1377年,郑和的生年是1371年。  

  另外,对于当代人来说,还有一点也比较重要,就是当我们“觉得”Zank和Jank与上述宝船等名称中的某字发音相近时,必须考虑它在古汉语中是否发这个音。在类似的学术考证中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个学者煞费苦心地根据外国古籍中某一地名发音,考证出与其对应的中国地名时,经常会有更为高深的学者出来说当年这个中国地名根本不发那个音,结果往往是前一学者汗颜地退出这一专题的论证或论争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难发现类似的考证往往都是由某个人率先抛出一个“答案”,即便后来证明这个答案是错误的,但其结果是勾起了其他学者的兴趣,为找到更为接近于正确的答案提供了最初参照物。故此,作为一个纯粹的外行,我也率先把自己仅凭直觉形成的“砖”抛出来以期引玉:不论是Zank还是Jank,与之接近的中文对音似应为chuan(船)。考证这一个字或一个词的对音,看似事小,但阿拉伯人在他们的古籍里是用“中国船”还是用一个汉语对音字词,两者所蕴含的、超乎于字面的意义是大不相同的。   3.文中所载两艘中国船希望转往吉达的理由,是“未来得及将船上瓷器、丝绸和麝香等货物全部售出”。假如我们孤立地看这一理由,似乎它也可为郑和船队的目的加上一个注脚。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和性质的讨论和争论,已经持续了相当长时间,其中最有名的一次,是1936年由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在《清华学报》发表《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而引发的。他的观点很明确,认为其目的主要是经济,即“试图通过经营国际贸易来解决国内经济困难”。接下来很多学者参与到这场或支持或反对的学术争鸣之中,“开创了郑和研究学术讨论风气”,但其中大多数学者都是根据中国典籍中的史料作为论据的。今天,相关的学术讨论仍在进行中,人们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根据新发现的中外史料,见仁见智地发表自己的新看法,使该专题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   4.文中提到的“总船长”值得我们特别关注:他究竟是不是郑和第7次下西洋过程中那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洪保?“此一回,时年60岁的郑和(在海上已连续奔波了约20年)已经感到身体大不如从前。因此在出海之前,他作了许多不同于以往的周密安排,其中之一就是指派年富力强、懂得阿拉伯语、信仰虔诚、颇具才干的副使洪保率领分船队前往天方(麦加)朝觐。”洪保此行可谓收获颇丰,不仅带回“中国人最早绘出的一幅克尔白圣寺写真图《天房图》”,而且“首开了有史以来,中国以国家名义向天方国派遣外交使团的新纪元”,并促成对方也派遣使者随其船队来中国访问。同样重要的是,被郑和派往天方国朝觐的7人中还有《瀛涯胜览》的作者马欢和《星槎胜览》的作者费信。   尽管本文记载的时间与中国文献所记郑和第七次远航船队到达亚丁或前往麦加的时间,尤其是在“月”和“日”上不能完全吻合,但考虑到三种历法换算中的误差和史料记载中可能出现的讹舛,两者在总体时间概念上是基本相符的。至于说是否像前文中日本学者所言有“中国两拨分船队人员”,尚须考证,但如果确有相同规模——至少是两艘Zank或Jank以上——的分船队,想必中阿历史学家都会有所记录。有的资料中说洪保等7人是乘“小船”前往亚丁和吉达的,其所说的小船恐怕是与郑和的“旗舰”相比,很难想象他们7人是自己划着小船到达目的地的,更何况郑和比谁都清楚前6次未能进入红海就是因为海情险恶。因此,文中的“总船长”极有可能就是同样被后人誉为航海家、政治家和外交家的洪保。   5.所谓“麦加艾米尔”即是指麦加的行政长官。 而“谢利夫”(al-Sharīf)此处并非人名,而是一种专称,特指先知穆罕默德的后裔。有些阿拉伯古籍中出现的“麦加的谢利夫”,实际上也是指麦加的行政长官。马欢曾在其《瀛涯胜览》中写道:“此国即默伽(麦加)国。自古里国开航,投西南申位,船行三个月方到本国马头,番名秩达(吉达),有大头目主守。”他所说的“大头目”自当是指文中的麦加艾米尔和吉达市长等一级人物。   至于两艘中国船的总船长“分别”写信给这二人,一则说明他们属于上下级关系,当时麦加是“国”,吉达是“市”,由于事关重大,后者的行政长官作不了这个主;一则说明这支分船队前往吉达的理由除了文中所说货物未全部售出外,肯定还提出了前往麦加朝觐的请求,这一点与郑和派遣分船队的目的是一致的。   6.依文中所述,对这样两艘大型船只入境停靠一事,不仅吉达市长作不了主,连麦加艾米尔也无权定夺,因此二人只能禀告最高级别的素丹。这大概也是后世学者认为洪保分船队“首开了有史以来,中国以国家名义向天方国派遣外交使团的新纪元”的根据之一。   1432年,麦加和吉达所在的汉志地区为埃及马木鲁克王朝所统治。其时该王朝的素丹是赛福丁·艾布·奈斯尔·白尔斯贝(1422—1438在位)。我国学者有时将他名前的al-Ashraf也当成其姓名的一部分音译,似有不妥,此词的意思是“最荣耀的”,为其徽号“最荣耀之王”的简缩形式,翻译时要么将徽号译出要么略去不译。白尔斯贝是埃及马木鲁克王朝非常有名的素丹之一,除建功立业之外,尤以残忍和挥霍无度闻名。值得一提的是,他登基后曾下令罢免所有非穆斯林的官职,并专门颁布歧视性法令,规定他们必须穿特制的衣服,以区别于穆斯林。   7.文中“并以此事可大获其利说服打动他”一句,似乎在向人们暗示麦加和吉达的最高长官有意接受中国分船队的请求,而且以前可能接待过同样的、不是属于郑和船队的中国商船,但同时他们也担心“上级领导”不批,于是投其所好——挥霍无度的白尔斯贝此时正企图垄断所有贸易渠道以大量聚敛钱财。至于这位素丹批复中的“要好好款待他们”,则不论他出于何种目的,或为一己之利、或为控制红海商道、或为拓展海外贸易、或为展现阿拉伯人的好客,客观上都为中阿关系的拓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埃及和开罗国王中的耀眼星辰》中关于郑和船队的这段重要史料,虽然就其整体内容而言,对于中国学者和读者并不是“全新的”,但它毕竟在细微之处与其他记载有所不同,其参考价值无须怀疑。而笔者此番以专文形式议论之,目的无非有三:一是希望相关研究者应当更加关注来自阿拉伯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他们有关郑和船队的记载绝不止仅仅存在于一两部古籍中;二是希望懂得阿拉伯语的非专门研究者应当发挥自己的特长,为专家们提供尽可能多的阿拉伯古籍翻译参考资料,彼此取长补短共同使相关研究进一步深入;三是希望通过大家的通力合作,尽可能早地结束我国学者引录阿拉伯文献时总要通过其他国家学者的著述辗转翻译的局面。     
       盖 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圣传真道网

GMT+8, 2024-3-29 18:1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