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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如何管教孩子(一)
原创 2016-11-28 翻译:咪嘻夫人 伊妈妈
译书简介:
此文由余知乐编译自《先知的儿童教育之道》,此书作者名叫艾布·努尔·苏外德,并非一名宗教学者,而是一名工程师。1955年,他在叙利亚阿勒颇出生——曾经一度如此美好的国家——1978年,从阿勒颇的城建工程学院毕业,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1981年移居科威特工作,此后再未回国。这几乎就是他全部的简历,他也出过其他一些书,但没有任何一本像手中的这本《先知的儿童教育之道》一样经久不衰。此书从1983年成书以来,不断再版,翻开每一版的序言,落款的都是些大名鼎鼎的宗教学者,足见此书分量之足以及作者用力之深。
余知乐夫妇百忙之中抽时间翻译此书与国内所有的穆斯林朋友们分享,望大家彼此学习和分享收益,也愿安拉多多的回赐余知乐夫妇及其家人。
如何管教孩子
翻译:咪嘻夫人 校对:余知乐
父亲打儿子,犹如给庄稼施肥[1]
——鲁格曼如此告诫其子
主啊,我求你保护我避免那样一个时代:其间孩子叛逆、大人专横,不知其大限将至。
——海勒姆·本·哈扬
子幼,疏于管教,及长,多品性低劣、撒谎成性、嫉贤妒能、偷鸡摸狗、挑拨离间、惹是生非、嬉皮笑脸、厚颜无耻。唯善于管教者得免于此。
——伊玛目安萨里
[1] 见伊本·艾布·顿亚《育儿》
目录
一、管教是必要的教育方式
二、 纠正孩子思想和行为的错误
三、管教孩子的步骤
导言
前一章中,我们讲了先知的教育方式,这些方式,不管是思想教育还是心理引导,如果对孩子不管用,就意味着孩子需要加以管教,让他知道事情严重非同儿戏。让他尝尝管教的苦头,他才会知道父母平日的温和仁爱之价值,才会感到到服从、美德和善行之必要。
但是,管教有些什么原则?父亲要如何管教儿子才能获得下面这段圣训所许诺的报酬?“父亲管教孩子,比施舍一升更好”(提米兹传述)
在开始叙述这部分内容之前,有必要从教法的角度理解一下“管教”。凯萨尼在其《嘉行集》中写道:
责备孩子,是为了管教,而不是为了惩罚,因为管教适用于他。你岂未见由先知传来的圣训说:“当你们的孩子年满七岁,就命他们礼拜;当他们年满十岁,不礼拜就要打。”
此处的“打”,是以管教和教导的方式,而不是以惩罚的方式,因为惩罚针对的是罪行,而孩子的行为不具备“罪行”的属性。疯子和尚未懂事的孩子又有所不同,惩罚和管教对二者都不适用。
一、管教是必要的教育方式
管教不是对孩子进行报复,其目的和方式都是教育。
伊本·贾扎尔·盖拉瓦尼肯定了从小管教孩子的必要性,他说:
小孩子最听话,最善于接受。如果有人说:“我们会发现有些孩子易于管教,有些不受管教。同样,我们会发现有些孩子脸皮很厚,有些又很腼腆;有些重视知识,如饥似渴努力学习,有些厌学甚至恨学;同样,我们会发现,其中好学的人,受到称赞,就更加努力;而有些人老师盯着、加以呵斥他才学;有些人是为了避免挨揍才学。从厌学和好学的人中,我们会发现一系列差异。我们会发现有些孩子爱撒谎,有些很诚实,天生就品性不同,差异巨大。所以,你所谓的‘应该从小就开始管教孩子’是什么意思?你自己也是一样,是天性如此,而非教育和管教所致。你认为教育可以使天性由坏变好吗?”
对于说这种话的人,我们说:“你说孩子天性有别,你问教育是否可以使天性有怀变好,答案的是肯定的。
所谓天性恶劣者,是因为幼时疏于教育,任由他习惯那些他本能所好的恶劣之事,或许他本不是天生如此。这些习惯根深蒂固之后才开始管教,他自然难以改变,他无法抛弃他自幼养成的习惯。有一位哲人说:‘大多数人,若没有预先对孩子加以管教、修其德、正其习,在孩子的习惯问题上,他们不得其道”
因此,我们受命趁孩子尚幼时加以管教,因为他们的天性不会自动使他们获得美好的倾向、高尚的行为和最佳的方式。在恶习尚未成性,从而阻碍他们遵循所期的道路之际,谁能把教养、高尚的行为、美好的倾向培养成孩子的习惯,谁就能获致高品,收获爱与尊重,抵达幸福的终点。谁放弃了这些工作、缺乏对孩子的关照,那将导致重大的缺失,那时,孩子也许也能分辨是非善恶,却无力改变,无法弥补他的缺陷,终致恶果而后悔不跌。
我们在人群中也不难发现这种人,他们知道自己行为不良,也知道高尚的方式是什么,但已积习难改。即便他们当着人们的面会因为羞耻而弃恶从善,但一旦独自一人,又固态萌发。
人最易受习惯支配、最渴望依习惯行事、雷打不动地坚守习惯。
所以,导致不良行为的种种因素中,没有任何因素比“习以为常”更强大。一旦缺乏对天性的关注,当习惯根深蒂固,仅习惯本身就足以决定一切。对于那些美好高尚之事,习惯的作用也是如此。
因而,如果你发现孩子拥有某种好的秉性或者好的习惯,那与之相伴的便是某种高贵的品性,它会得到天性和习惯的双重保障。同样,如果与之相伴的是斑斑劣迹,那也会受到天性和习惯的双重保障。
智者有云:“习惯是第二天性。”故何时有助于培养习惯,何时就是管教孩子之际——让他习惯美好的事物、给他高贵的教养,以便当管教与教导之裨益融入其天性之时,使他成为人中龙凤。也有可能,孩子一时无法接受,但只要有可能管教他之时,该做的事都不可疏忽,免得日后自责不已。
所以,我们说:
如果在能够管教、能够接受之时放任不管,我们就大错特错了。我们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同样,千层之台,起于垒土,很多事情,见微便能知著。我们已经说的足够充分和明白,理解我们所说之话的人会明白:千层之台脚下的垒土,便是管教孩子。如果说孩子的秉性愚而难教,那是教的人不得其法。如果孩子天性纯善——我指的是天生羞怯、向善、亲和、诚实——就易于管教,那是因为他天性中的善恶,无须他人督促便自然流露为具体的行为。而如果孩子脸皮厚、以贵为贱、难以亲近、喜好撒谎,就难于管教,当他犯错之时,就必须加以警告,若警告无效,则可以打。孩子的饮食起居、在人前的行停坐卧,都应该留心,智者们持之以恒直至化为自身习性的那些行为,也应当让孩子坚持。[2]
我们即已确认管教是教育、教导孩子的必要方式,就意味着父母和教育者在教育过程必须保持清醒,要理解孩子的天性,选择恰当的惩戒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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