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8-2-19 04: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识己时境第二十三
经云:凡行道者。须识己近迩处于何品,乃是惕心励行,趋上第一功夫。若尔惟食饮睡色是念,人职事政了不修治,此陷于禽兽之性堑也。若尔惟食饮睡色是念,更 经怒伤人,此陷于虎狼之性堑矣。若尔惟食饮睡色是念,更纵怒逞奸狡,造谎言,此陷于邪魔之队伍也。若尔虽食饮睡色是念,无怒无奸,无谎,乐济人困苦,喜修 治政事,此人于天仙之品位也。若尔虽食饮睡色未能珍绝,却无奸,无谎。无怒,言真行实,更遵习经典,因认己认主,济已济人,此方脐于人极之品位也。若尔食 饮为扶身拜主,不为滋味;睡卧为解倦赞想,不为贪眠;尔色事为生人洪道,不为贪色;尔不怒,为忍炼恶性,非无志气;尔言行真实,为习天仙性,不为声誉;尔 济人,为取主喜,不为图报;尔习经典,因认主认己,济己济人,为习圣动静,不干名利,既登人品矣。再清心净性,澄彻后天之身命,而呈发先天之清命,则见至 圣续主之大命。即相续尔之清命矣。大清命乃至圣续主之大命之显位。至圣大命,又是真主能命人活之所为,动静之显位。能命人活之所为动静,又是真主原活之本 然动静而显,原活之本然动静,又自真主原有之本然而显,不即不离而长守于本然也。盖人之身,因身命而活,其身命又乃先天清命之照临而活。既人身本无知,得 命而活,然斯命仍受身形所拘,故不能任意出人,如笼中之鸟耳。此常人得身命伪活之征验也。若得清命而活者,自不受身形之拘,故能任意出人,蹈水火不焚不 溺,履虚空而不碍不坠,任意逍遥,如笼外之鸟耳,海阔天空,任从所之。此中人得清命真活之凭据也。若清命全显,更得至圣大命之照临而活者,不但身形无拘, 即七重天地亦不能碍。因大命之妙,贯彻天地,包罗万象。非续非离,无来无去,代理乾坤,万有受命调养之神,无所不致,此上人得大命,永活之明证也。若夫行 道者,欲趋禽兽虎狼之性堑,越邪魔之队伍,过天仙之品位,以登人品。而得清命显然,须凭三十程之功夫。循次而得至圣续主之大命之接引,始能得续真主之极 品,此乃立于全品至人之品位也。然必遵此三十件动静方能登此极品,若一不备,则不能及此品位矣。
第一是“托勒补何大矣”。意谓,凡行道立念寻主呼吸不间,只为续近真主。
第二是“托勒补大拉”。意谓,必受明师指引,始能行此至道。
第三是“尔令”。意谓,必习学圣行条规,始能遵行一切命禁;更习认己认主,明心净性之学,始能行此至道。
第四是是“讨白”。 意谓,必先真诚悔过,坚志不犯。因悔过乃万行之根。
第五是“尔格得忒”。意谓,必效圣行,确认真主。勿设新生臆见,自不沾染异端。
第六是“逊底格”。意谓,必立真实至诚之念,凡事为取主喜,不为浮誉。
第七是“忒格哇”。意谓,凡衣食等事,必遵圣规,必要洁净。衣食不净,功课不准,最妨进路。
第八是“忒止力得”。意谓,凡系碍道葛膝,尽皆割断,不使绊足吓心。_
第九是“助黑得”。意谓,冷视尘世华美,乐守清贫助道。
第十是“白恣礼”。意谓,凡有所余,尽施济人,惟存必用。因吝啬,属猴狗之性。
第十一是“尔恣勒忒”。意谓,必居僻静,以清其心。因屋净心清,自然绵绵得近真主。闹处分心,必定离间真主。
第十二是“堪母火尔但”。意谓,必要减食,因食多心硬,不近主慈,不能悯人。
第十三是“堪母库抚滩”。意谓,必要寡言,因多言生玷致伤功课,有隔赞想。
第十四是“堪母虎抚滩”。意谓,必要少睡。因睡多昏智,有误办功,致后世贫穷。
第十五是“数里海”。意谓,凡得续近真主之凭据,是与世人尽皆和睦。因世人同是真主所造,何敢仇恨。
第十六是“舍否格忒”。意谓,必用良言美行,身心才学伶俐人物,使人今世后世受益。
第十七是“母鲁哇忒”。意谓,当做仅义君子,施恩不望报,行好无自夸。
第十八是“厚思尔护勒格”。意谓,处人必要性美情长,尊之、敬之、谦之、和之、耐之,甚勿性恶情险,自大自慢,自殊自偏。好事认人,歹事存己,此皆近主之由也。
第十九是“索不尔”。意谓,凡事忍耐,不可暴怒。暴怒伤道损功。
第二十是“阿得补”。意谓。凡事必训自性,必除恶性,一有违犯即加悔过。
第二十一是“母乍喜得”。意谓,必凭多殊功课,炼习良性,无间须臾,训成顺服脚力,勇发真主阙下。
第二十二是“孰乍耳”。意谓,必做刚勇男子,
降服邪魔,自性勿容妄动,致阻修路。
第二十三是“墨拉墨忒”。意谓,凡行道当受人怒,其道方坚,以此杜绝褒贬,不致伤道。
第二十四是“耳秧”。意谓,凡行此道,若过颠险危难,必舍身遵行,切勿惧怯,致阻前程。
第二十五是“格那二忒”。意谓,必安分守己,耻于求人。因希图,是一切污秽之根也。
一第二十六是“忒抚威祖”。意谓,凡事交付真主,勿用己私经纶,便属身命乐然听从。
第二十七是“忒思力母”。意谓。凡事必顺师俞,切勿自作行为,以顺师教即顺主命也。
第二十八是“耳格里”’。意谓,凡遇道路景介必以才智分别是非真伪,不致惑乱,损伤正道。
第二十九是“你鸦子”。意谓,凡得至高贵品位,勿撇去求祈。因求祈真主,是奴仆之礼,是近主之凭。
第三十是“忒母欺你”。意谓,将身、心、性、命,定向与真主,不更不惑,以致复命。
设此三十条,专使行道、修身、净性、清心、显命而续至圣之大命。因先天清命,本自大命而显及后天,复承大命之活,故云身回太极之清,性回太极之妙,至此得 道而到家矣。兹谓之回回也;谓之返本归原也;谓之全品人极也;谓之近主阙下也。盖至圣大命乃能有之显位。能有,又乃原有之显位。所以能续大命,而便能近真 主阙下。故至圣云;“凡人能见门命,便能见真主矣。”然至圣超群,更进一步能越本来,而登至品。因先天至圣之大命、本是真主之余光能有而显,及后天承显能 有之权,而代理乾坤,而更显真一原有之全品。故云:道外有家人不识,空寻道内窠巢。兹谓之至圣独品也,谓之真主宝鉴也,谓之续主极品也,谓之造人原义也。
诗云:
流行在万物,妙证御玄高,就里无他事,千波一海潮。
又云:
真面本无二,镜多显面多,
毅能镜外看,万影自消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