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圣(求主福安之)说:
“天仙不进有偶像的房间和养狗的家庭”。
穆圣(求主福安之)一生禁止别人给自己画像,穆圣一生没有留下任何自己的影像。
中央台国宝档案上讲到:
宋朝扬州仙鹤寺的创建者,普哈丁老人的遗像,是画师在屏风后面偷偷藏着看后所画的,老人家根本不知道别人偷着为他画了像。
通常穆斯林的家里没有偶像,即便是亡故亲人的照片也都收拾起来,啥时候想念亲人了,拿出来看看。
至于养狗是指,穆斯林禁止伺养宠物狗,穆斯林养狗只能用于放牧羊群或看家护院。
穆斯林通常都是乐善好施的,有教门的人,都知道施舍就是将钱财存到了后世。
清高伟大的真主说:
“正义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忍受贫困,患难、战争。这等人确是忠贞的,这等人确是敬畏的。”
(黄牛:177)
艾布·胡莱赖传述:
一个人问使者(求主福安之):
“主的使者啊,什么样的施舍是最好的?”
使者(求主福安之)说:
“当你身体健康、喜爱钱财、希求富裕和惧怕贫困的时候,你所行的施舍最好。
不要拖延施舍,不要等到快咽气时,你才说给那人多少?给这人多少?
要知道,这时你的财物已经不属于你了,而属于某某(即继承人)了。”
【布哈里圣训集2748段】
正常一个穆斯林在自己活着时,真主恩赐自己健健康康有能力的时侯,已将该施舍的财物基本上都施舍了。
穆斯林绝对禁止在坟墓中放随葬品,穆斯林知道自己赤条条的来自于真主,必定还要赤条条的归于真主那里,所以,穆斯林死亡后,亲人给亡人洗涤大小净后,用白布裹着就下葬了,中国穆斯林俗称“穿布”(克凡)。
穆斯林活着时穿戴的任何衣物一般都是禁止随葬的。
圣训记录:
我们贵圣(求主福安之)下葬时,没有再另外用“克番”,就穿着他随身的长袍。那是为了向穆斯林后代倡导节俭薄葬。
穆斯林归真后,亡人的衣物能穿能用的,亲人们应该继续穿用,亲人们穿不上的,应当为亡人施舍给贫穷者穿用。
穆斯林亡人的衣物,禁止象非穆斯林一样用火烧掉,那样造成浪费,亡人也有罪过。
亡人贴身的衣物,洗漱用具、牙具……等等,无法施舍的,可以挖个坑掩埋掉。
穆斯林遗留下的财产,一般除了用于施舍除外,其余的都留给亡人的配偶和儿女们。
通常在我们中国农村,受封建文化的影响,人们重男轻女,将财产都留给了儿子们,这是绝对违背真主和圣人命令的。
清高伟大的真主在《古兰经》妇女章中,特意规定:女儿的继承权是男孩子的一半,这点请我们穆斯林一定要注意,在分配亡人遗产时,一定不能侵占妇女应该享用的份额。
穆圣说:
“一个人归真后,还有三样东西可以到达亡人,
一、亡人活着时做过有益于人类的工作。
二、活着的人为亡人施舍。
三、清廉儿女的祈祷。”
至于现在全国各地的回族风俗习惯各有差异,大体上都能体现古兰和圣训的精神,基本上大同小异,我写的这些只是以我们洛阳回族的风俗为参照,具体的细节请大家请教你们当地的阿訇。
写的对的地方求真主慈悯大家,错误的地方求真主饶恕,阿米乃!
求真主饶恕我们,引领我们,恩赐我们能够将真主的仁慈的传递给更多的人们,
阿米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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